近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较《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8年版)》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扩大了交易类别。新版《目录》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药械、资源、产权等9大类39款168项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较2018年版新增无形资产、环境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等3个类别,新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机场建设工程、药品、医用耗材、疫苗、水权、数据资源、无形资产、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10个款项。
二是放开了交易层级。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统一要求,放开了交易机构、层级的限制,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可自主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鼓励《目录》外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三是加强了组织保障。强化部门行政监管职责,推进《目录》内项目“应进必进”,依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强化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定位,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