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威海市人民政府第五届法律顾问有关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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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威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要求,现就公开遴选市政府第五届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人数 从本市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中公开遴选30名威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一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或者律师工作8年以上;专业特长特别突出的,可适当降低从业年限要求;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原则上不少于10人,没有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热心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责任心强; (六)身体健康,有充分保证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时止 (二)报名地点:威海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三)提交材料: 1.威海市政府第五届法律顾问报名表; 2.相关材料: ①简介材料(包括基本情况介绍、社会兼职、奖励荣誉、理论研究、专业能力、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参与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相关工作、公益活动、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等情况,字数不限); ②个人身份证、职称、学历学位证书、律师执业证书、荣誉证书、能够证明本人专业能力和近三年工作业绩的资料等; ③申报人认为能证明其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等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材料提交方式: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认真填写报名表(正反面打印2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4月10日前统一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所有材料同时扫描发送whsfjglk@wh.shandong.cn邮箱。 四、遴选程序 (一)资格认定。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定。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资格。 (二)成立专家组。成立由相关方面专家组成的市政府法律顾问评审专家组。 (三)评价打分。从客观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两个方面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评价打分。其中,客观评价分值30分,由市司法局根据报名人员的政治面貌、学历及专业特长、职业道德及社会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确定;综合能力评价分值70分,按专家组评分权重占70%、市司法局评分权重占30%合计综合能力评价分。 报名人员的最终得分由个人客观评价得分和综合能力得分相加组成。 (四)公示聘任。对最终得分前30名的人员作为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聘任。对未通过公示或者未获市政府批准的,取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资格,由得分排在后位的人员顺位递补。 联 系 人:赵剑海 王芳超 联系电话:5208822 威海市司法局 2023年4月3日 附件 威海市政府第五届法律顾问报名表
声明:本人对以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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