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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威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威政办字〔2021〕5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1年5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威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威政办字〔2021〕24号),确定11个项目为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根据《威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实际情况变动,市政府确定对《威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将4个年内无法完成的事项从目录中删去。现将调整后的《威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附件:威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威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